就在这时有一个长卷发的,眼睛像猫的女孩走了过来,远远地向程新打了个招呼,他压住怒气一笑迎了过去。
他们两个应该是真正的熟人,低声说着什么出了酒吧。
方慕晨在程新出去以后,整个人都变成了霜打的茄子,趴在吧台上看着我说:“两个星期的努力,他终于肯和我说话了,然后会被你搞砸了。”
“你是看上他了?”我问。
方慕晨脸红了红,眼神有点迷茫地说:“其实也不算上吧,就是不由自主地想靠近他,然后和他说话,他看我一眼我都觉得幸福。别的,真没想过。”
我呆了呆,没想到姑娘们和男人们的思维这么不一样。
男人如果看上了姑娘,那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把姑娘弄到手。这姑娘怎么会觉得多看一眼都是幸福呢?真心不理智。
我摇了摇头:“你觉得你这么卑微地去讨好他,他领情吗?”
这回轮到方慕晨摇头:“其实这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和他没关系。只是想接近他几次。这回闹到这一步,估计惨了,我们公司和他可能还会有合作呢。老板要是知道了,肯定骂死我。”
“放心,知道了也与你无关。”我问,“想喝点什么,我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