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烤啊的,吃这炒菜确实不错。尤其是再配上点烧酒啊,这更是越吃越有。”
程咬金虽一把年纪了,但身体却极好,而且吃东西向来不忌口,尤其是爱喝两口。自从尝过李逍的烧刀子后,现在他喝什么酒都感觉没味道了,每天都得喝上二两烧酒才过瘾。
李绩只是浅浅抿了一口,这烧酒虽然过瘾,但太烈了。
“老程你以后也要少喝点,那天老薛不过喝了三两,可是醉了一天一夜,甚至醉到长安街头裸奔,弄的到现在都无脸见人不敢出门了。”
程咬金笑道,“我又不是薛老匹夫,他那酒量实在是丢人。其实这烧酒可是喝了有好处的,能够强身健体,不信你一会问李三郎。”
正好李逍端了一盘鸡丝黄瓜上来。
“三郎,你来跟英国公说说,这烧酒是不是喝了还能强身健体?”程咬金道。
李逍把鸡丝黄瓜放到炕桌上,站一边笑道,“这烧酒是用粮食酿造而成,属于粮食之精华,人喝了自然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能够通经活络,只要适量饮用不过量,是有益无害的。”
“你听听,我就说这酒喝了有好处的嘛。”
“其实烧酒还能够泡药材,还能用毒蛇浸泡,不同的药材用烧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