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是在替天行道,要说错也是社会的过,而最后的“嫉妒”和“复仇”正是本片的争议之处:在罪犯看来,警探枪杀自己就是完成了救赎,最后的环节如果完成不了,那么类似的循环就不可能被他人重复,从这个角度讲,罪犯是无罪的,他是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在警察及一些观众看来,罪犯不能以任何理由害死无辜的生命,特别有孕在身的警察的年轻妻子茜,是无论如何不能被接受的。
这样,一个解决不了的矛盾就产生了,法律上是罪犯杀了人,但是伦理上他又没错,杀了茜,他又是为了完成使命,当然,我所说的伦理不是指杀人偿命一类的问题,再说“嫉妒”也算不上罪行。所以,凶手为了最终的使命,他犯了嫉妒之罪,这个罪在法律上不算罪,于是,他通过这个罪行杀人就成为了法律上的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电影里,7罪、7罚、7次下雨、故事发生在7天,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7天的下午7时,无处不在的“7“暗示着观众:它是宿命的罪与罚。
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上帝“作为“授意者“和“观望者“参与了整个事件。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最终以身殉道。从某种角度看,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作为渺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