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将每一点血迹皆找出来焚烧,有些地方仍粘有血迹点。
胡狼的鼻子灵敏,凭嗅觉找到有血迹的地方没找到肉,有时也刨几下,有时围着打转,转来转去,也将一个地方印满了脚印。
在胡狼满地寻找食物时,石头山和沙丘另一侧所面对的平原同样迎来一只动物,还是一只大型食肉动物——花豹。
花豹从朝向布兰德山方向来的大沙丘后而来,它穿过平原,找到留有血腥味的地方,在一片区域内闻嗅一阵又转了几个圈,再次跑动,沿着有足迹的路寻找猎物。
窝在帐篷里的两帅哥看着远处的绿光团团转,特别开心,他们就想知道那些家伙找不到猎物会不会掘地三尺,或者,会不会循着气味找到他们。
越看越开心的燕行,用手指戳戳中间的小萝莉:“小乐,你说胡狼会不会把我们当猎物?”
“胡狼会不会把我们当猎物我不太清楚,但是,”乐韵托着下巴,眼望空气,笑得咧开了小嘴,笑得阳光灿烂。
“但是什么?”小萝莉说话不说完,燕行心里痒痒的,忍不住又去戳戳她的小脑袋。
“但是,一只花豹已经把我们当成了猎物,正在来我们这边的路途中,很快就会到达现场。”两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