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都造不出来,别说五千两,就是五万两也从其他地方买不来。这是我给你们消灭敌人和保护自己的神兵利器,你却不懂得珍惜和爱护,竟然出售给敌人!你的行为是什么?你是想让那些敌人用这样的武器,来残杀你的战友和同胞吗?”
面对王越的质问,杨胜无言以对。
王越接着道:“你是我军第一个处置的败类,对不起!我只能用败类来给你盖棺定论,希望能警醒全军。”
杨胜哭着点头道:“我明白,我明白!”
出来之后,王越对谷秀全道:“一切按军法程序走,由军法处按军事条例审判。我军不能有任何人,可以一言决人生死的权利,一切要依法办理。之后整理出材料,通报全军,教育全军!另外此事也上报兵部。”
军事条例就是简明的军事法,目前军队文化水平低,只能弄简单点,以后逐渐扩充。
以明朝的军法,杨胜也是死罪。
两日之后,杨胜由宪兵队押赴刑场枪决,天策军不兴砍头那一套。
此次事件在天策军引起强烈反响,尤其是王越提出的,这样的行为将会危害到谁的提问。
毫无疑问,敌人如果拿着如此犀利的武器,他们将遭受多大的伤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