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师所辖战船总运力不得超过十万石。
相对应的,梁国驻东湖、历阳等长江沿岸(含巢湖)的水师战船,总运力不得超过五万石。
梁国官属赤山会的商船总运力则必需在年前大幅缩减到五万石以下;多余运力则需要在半年内分拆为十二家以上、互无统属的私属船社,方许承担楚梁之间特定的水路商货运输。
梁国在邓、均、金以及光州,即在邻近襄樊随阳的区域内,驻兵总数不得超过两万;在南内史府(巢州、滁州)境内,含水军,驻兵总规模不得超过三万人;在叙州驻军不得超过五千人。
淮西及邓均梁金诸州,以双方目前所控制的区域确定新的陆地边界,楚廷承认大梁对叙州当前的统治权,并同意叙州外围、名义上臣属于楚廷的辰思等羁縻州,与叙州保持旧有的商贸关系,不受楚廷的限制。
同时楚廷允许东湖与叙州及淅川之间每两个月定期通过水路,安排原则上总运力不得超过两万石的商货及人员往来,但在楚国境内需要全程接受中枢水师战船的监管。
梁楚之间的商贸注定不可能完全不受限制,但楚廷同意两国互市,并同意在长江、汉水、赣江、湘江、汉水及太湖沿岸的经制州,设立贸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