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史兰,与林乐怡是好朋友。她从来的第一天,我就看出她与我们这行人的不同。毕竟人的气质不一样,一看她就知道自小没听过什么苦,娇生惯养长大的,单那一双手都生生比别人白嫩修长许多。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怎么会来这种地方挣钱?我心里打了个问号。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那么放得开,第一次陪酒生生喝趴下两个大男人,自个儿扶着墙出去,有个男人不太老实的在她身上揩油,被她摇摇晃晃一耳光打翻在地上。
我本来不想多管,想让这种娇生惯养的姑娘吃点亏,让她也知道知道这种地方不比别处。没什么道义公平法律可严,都是靠着脸皮吃饭,被摸一下又怎么了。这里面的姐妹哪个不是天天靠着男人揩油吃饭,男人要是都一本正经,就凭着卖酒,能挣几个钱?恐怕连买化妆品的钱都挣不回来吧!
那个男人也是风月场里的熟客,自然看得出来乐怡是第一次陪客,捂着脸从地上爬起来以后,又笑嘻嘻的贴上去说:“你们紫金台多久没来新人,难得来个干干净净,性格这么可爱的。”
说完又一屁股坐到乐怡身边,伸手就把娇小的乐怡搂到怀里。我本来以为她这会儿再扬手给那个男人一记耳光,却没想到她忽然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