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篮球比赛很快就要开始了,因为这是大一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第一个活动,因此学校也很重视,从每个系大一选出两个班级,参加全校的比赛。
一往,艺术系因为男生少,女生多,所以篮球比赛总是排名在后面,可是今年有所不同,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艺术系男生大部分都很喜欢打篮球,所以每个班都能凑出一只球队。
杨志他们班一共有十八位男生,除了隽天豪这个胖子以外,其他的都会打篮球,所以,经过比试和商量后,由杨志作为队长带领同学参加比赛。
在高中的时候,杨志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到了美国更是喜欢打篮球了,在美国的篮球气氛也比国内好很多,而且杨志也找过一些职业的篮球运动员和自己练习,现在,别看杨志只有一米八,跳起来灌篮还是很轻松的,也算是半个职业运动员了。
杨志本人对这个篮球赛也比较重视,不为别的,仅仅因为自己喜欢。
也是因为这次球赛,所以班里的所有人仿佛在一夜之间放下了成见,就算是唐思璇,也是为经常去训练场给自己班的球员们加油鼓劲。
这也让杨志对唐思璇的看法有了一些改观,这一个月来,向羽也没有再做进一步行动,仿佛从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