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秀是不可能签合同的,她不能留下任何和你合作的证据。”
“不,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这个合同不是平常的合同。”李振纹解释道:“这个合同的期限很短,从现在开始最多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一个多月内我要想办法对付秦总,从秦总手里拿到红袖金融的股份,王虹秀给我提供帮助,事成之后还要给我百分之二的股份。合同内所有的条件达成之后,合同就要销毁,不留下任何证据。为了保证合同不被拍照或者复制,在签合同的时候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之类的电子产品,合同签完之后马上放进两个保险箱,一大一小,小的那个由王虹秀购买,大的由我购买,钥匙和密码各自保管,这样就不存在谁能私自取出合同。而且这两个保险柜也要找一个地方存起来,不是谁都能碰到的。其实这个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毕竟这次合作涉及到的金额有点大,谁也不敢完全相信对方。”
我没有马上表态,而是认真考虑一下李振纹的建议。用他的方法确实可以保证合同不会轻易泄露,而且事后销毁合同就等于没有了证据,王虹秀也不用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在合作的过程中不能出现差错,否则李振纹很可能会破罐子破摔,把所有事情都抖出来。所以这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