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赋诗一首,各位班长,承让!”我抱了抱拳,仿佛武术决斗前的礼貌:“我这首诗的名字叫:错觉。”
“好!写得好!”有人鼓掌喝彩。“我念都没念产,你喊什么好?”我责怪到:“不懂风情。”
“他不懂风琴,他懂得简单些,他懂口琴,喜欢吹。”有人在调侃。
不管那多了,众目睽睽下诗性大发,谁也拦不住我酸掉牙的表达:“锦鸡在阳光下梳理,色彩斑斓;猎人在草丛中瞄准,眼神迷离。嘘,不要惊动他们的误解,他们都在各自的感动中享受,美的专一。心,不是一个严密的整体,是无数觉受碎片的堆积。找一个明确的指向,捏成所谓的自己。嘘,不要打破彼此的错觉,突然的子弹,击穿的不仅仅是生命的意义。”
呱叽呱叽,掌声稀拉。尽管我知道他们听不懂,但很给面子,这就是战友,讲究。
孙班长盯着我,将头俯仰,以配合我吟诵的节奏,等待我的下一句,没想到这么快我就结束了。他用尽得其意的目光透露出知音般的鼓励,给出了最大限度的点评:“伙计,我听出来了,你这是押韵的啊!”然后,又以幽深的语调,似说似唱地说出一段伟大的句子:“诗,是诗,是好诗。”他居然一个人单独鼓起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