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活。所以,人也杀了些,但酒却禁不下来。
你想想,司马相如,大才子,卓文君,富二代,如此偶像,都曾经当街卖酒,要说全国其它地方有人无酒不欢,四川有人就是无酒不活了。酒就是生活,禁酒,除非我死。
这就尴尬了,杀人都不管用,不可能把人杀光吧,那谁去当兵呢?有大臣找机会,要化解这个尴尬。
机会终于来了。某天,与刘皇叔外出巡游,瞧见一对男女,大臣上奏皇上:此二人该杀。刘备大吃一惊:何罪之有?这大臣估计是四川人,或者久居四川被川人性格所同化,保持了良好的幽默至死的习惯:此二人外出身带淫具,与当街行淫同罪,按律当斩。
刘备毕竟是聪明人,关键是止不住自己的笑声。男女天生自带淫具,怎么可以推断为该杀呢?所以私藏酒具,也不应该是杀头的罪啊。禁酒之酷法,就此消解。
我老家镇上,有一个酒厂。那里有一个工人,不算是正式编制,他只是一个上无老下无小的孤人,他当时大约五十来岁,是个五保户,也就是最穷最该政府保护的角色了。他自告奋勇要到酒厂帮忙,啥苦活累活都可以干。厂长问他需要多少工钱,他回答不要工钱,只需要满足他一个爱好就行。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