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酒吧的领班。考虑到她的人品和能力,我们决定让她来帮我们管理酒吧。”
“工资给高一点就行了,何必让她成为股东呢?那不是第三者插足?”
这人,不搞点意外,仿佛没有存在感。
“你懂什么?要让能干人死心踏地跟你挣钱,必须让她也成为老板。你要知道,我能够给高工资,别人也能,挖走了,我们怎么办?再请人来,谁能保证其人品和能力?况且,如果她不是老板,她经营时以打工的态度,会造成业绩的下降,磨洋工,这个词你听说过吧?”
“对,这是激励机制造成的。”
“如果我按利润成绩进行考核,再给她发资金,还不如直接给她股份,让她参与利润分成。这样,我也免去了考核的麻烦和计算的繁琐,更重要的是,她等于是在给自己做生意,岂有不挖空心思卖命的道理?”
“对啊,这拴心留人,说好话不如给好钱。给好钱,不如让她当老板。”二妹的体会,确实沾边了。我在部队时,指导员说人才观时,说过,留人的方法有三种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和待遇是比较低端的方式,而事业留人才是最牢固的。给你一个事业,感情上的完全信任,待遇上的与日俱增,你动心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