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略一沉思,这才下笔。老头儿果然是个洒脱人,写字的速度相当快,虽然写的是行楷,但速度跟写行书差不多,“将进酒”三个字一气呵成,略一顿笔,接下来的一句又是一气呵成。
老头儿写的是李白的《将进酒》,这诗本来就是一首洒脱豪迈大气狂放的传世佳篇,最适合用张旭那种极度豪迈的狂草书写,但老头儿用的是介于行书和行楷之间的书法,也还算符合意境。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头儿最擅长这种笔法,也是唯一擅长的笔法,房间里挂的作品都是这样的,唯一一幅正楷《楞伽经》,写的还很一般。
这么说吧,老头儿在书法上的造诣,境界超过了笔法,他的字有意境,但笔力弱,表达不出来,就像一个满腹才气的哑巴诗人,满肚子的诗词却不能用自己的嘴巴诵读。
当然,这是按照高标准来评判的,在岛城这地方,何老头儿这一手已经算不错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尤其是开头这两句写的当真如同倾泻而下的黄河水一样,一泻千里,气势磅礴。
不到两分钟,老头儿哈哈一笑,提起毛笔,搁在一旁和田玉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