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还很谦虚,但脸上那得意的笑容却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显然非常受用。
当然,徐景行的恭维也不算太离谱,因为程老头儿写的这一手行楷确实挺有造诣,比何老头儿那半桶水强多了,笔画的构架、笔力以及字句的布局,都非常出色,基本功更是好到没话说,以至于他竟然找不到什么缺点。
至于这一首诗的韵味,那就更出色了,一个接一个的行楷字若即若离,似连非连,可落在纸面上,却像一杯冲泡开的龙井茶,半生的手工宣纸是水杯,每个字的一笔一划就是茶水中上下浮荡的茶叶,笔墨在宣纸上的留白处就是开水,墨汁与宣纸接触时晕染开的墨色,则是茶叶中散发出来的茶色。
这字,如果写在一两百年前,流传到现如今,没有个三十五万别想买下来。
没办法,这字太好了,韵味也好,要是买下来挂在茶楼里,茶楼的生意一定会兴盛许多。
程老头儿哈哈一笑,将毛笔递给徐景行,“来,轮到你了。”
到了这个份上,他也就不再客气,接过毛笔,铺开宣纸,扭头望着程老头儿,“该您老出题了,千万手下留情,别出太偏僻的。”
程老头儿摇头:“你这小伙儿哪儿都好,就是太谦虚了,这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