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滑嫩,里面肠油放得多,味道也地道,他经常来吃血肠,而“小李杀猪菜”是一对小年轻,血肠灌得就比较老,没有张家的味道正,爱吃血肠的人知道,血要是老了,这血肠除了好切些,就是用筷子夹方便,其它的一无是处,至少马明宇是不喜欢,但张兆辉是请客的主人,客随主便,即使心里不开心也只好忍着。
说起来马明宇对于吃是很讲究的,要是喜欢吃啥,味道不对,他硬可不吃,虽然是农村的孩子,不应该挑剔,但是他更明白味道的重要性,举个小例子,比如说吃酱,马明宇除了她母亲下的酱,别人家的他从来不吃,说白了就是一个味道的问题。
几个人来到“小李杀猪菜”,还没等几人进屋,便看见饭馆的老板娘离老远便笑了起来,然后小跑到门口,刮起一阵香风,客气的迎着几人进屋,嘴里热情的招呼着他们这帮客人。
马明宇一看见老板娘这个姿态似有所悟,熟客啊,老张这至少当得起贵宾级的待遇,两人有说有笑的,挨得很近,少妇的风情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口一个小弟,叫的这个亲切,差点没把马明宇笑尿了。
几个人被安排到二楼的包间,刚坐到包间里,马明宇便忍不住的拿张兆辉开涮:“啊呦,可以啊,老张,一口一个小弟的,你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