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晚之后,我就是圈内的风云人物了,肯定会有很多人关注我,研究我。
想到这些,我就不由想到了在半年之前,我是那样的落魄,我连房租都交不起,连平日吃饭都窘迫,我最落魄到,还要傻乎乎地去捐精,捐精无用,我又去卖血,卖血了几次,就为了那可怜的几百块钱!除了卖血,我还去工地做苦力,咬紧牙关,拼命地干,最后到最后透支了体力,累倒在工地上。
之后,我错手杀了张浩,被张明哲抓走,再到被陈婷婷救了,一直受她的庇护,我一度被人鄙视,被人说是吃软饭的!那一段时间,日子过得舒服了,然而我的心却不好受。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每一次听到别人说我是吃软饭的,我心里都会绞痛!但是,我没用,我这能死死地咬牙,把苦痛吞下去……
那一段时间,是我一辈子都难忘的时光,因为我从出生到那时,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地落魄过。尤其是那一种心理折磨,没日没夜如同刀划在心口,一寸一寸地划开那样地难受!
现在,我终于得到认可了,我靠自己的一条烂命,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一路走来,这其中的艰辛,没有人能懂。
想到了这里,我忍不住心酸,眼睛热热的,竟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