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一只猪崽子差不多。
这一次回来,女人又被关了半个月的禁闭。
小珍变得沉默了,寡言了,在屋子里还是不死心。逃出大山的志向依然不改,向往爱情的志向同样不改。
王天昊的影子在她的脑海里不但没有因为时间的长久逐渐模糊,反而像一面擦去灰尘的铜镜变得明光可鉴越来越清晰。
女人喜欢抱着膝盖,将脑袋埋在膝盖的中间,去看外面碧蓝的天空。
天上没有云彩,空中传来飞鸟的鸣叫,蝉儿也吵得不行。
她又想起了一年前跟天昊在一起的情景。第一次看到男人,是陪着宋子健去斗狗场的时候。
那一年,王天昊还是个孩子,周岁十八,虚岁十六,他的体格很健壮,在斗狗场的所有工人里鹤立鸡群。
他眉清目秀,却透过一丝狰狞的霸气,那是一副毫不服输的眼神,初生牛犊不怕虎,没有什么事儿可以难倒他。
他的手臂粗壮得很,浑圆的肩膀跟胸肌,可以托起一座山梁。
两手轻轻一挥,装满狗粮的小车就被他抡了起来。后背上的汗珠子也亮光闪闪。
只一眼她就爱上了他,爱上了他的憨直,爱上了他的强壮。
或许吸引她的,就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