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猛兽,正将我生吞活剥。
那个人出现了,他递给了我一个包子,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吞掉。
那人向我伸出了手,我懵懵懂懂的就握住他的手,从此,我便跟随他。那一年我才三岁。
他的居住地显得是那么的隐蔽,仿佛不希望被外人打扰。
那是一处竹林的深处,一座简易的竹屋。
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因为他是一个杀手。
他给了我一个代号,叫做四十七。因为他见到我时,刚好了杀了他职业生涯的第四十七个人。
我看见了一个五六岁大的男孩,也是他从外面捡回来的,他叫那个男人爸爸。
那人也让我这么叫他,他喜欢我们这么叫。
我后来在和那个小男孩的交往中,我知道他的名字,他叫三十三。
爸爸每次要去杀人时,都会把我和三十三带在身边。他要让我们熟悉血腥和死亡的味道。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和三十三之间的友谊也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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