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为什么不来一首?”另一个混蛋怂恿着。
这个二百五的家伙二话不说,扯脖子便干嚎了起来,唱的是美国著名硬派摇滚乐队枪炮与玫瑰的名作《毁灭的**》,甚至还把冲锋枪当吉他,一边干嚎一边跟着节奏摇摆,好似一个重度癫痫症患者。
林佩珊暗暗蹙眉,一帮煞风景的疯子,没办法,要想让一帮佣兵像大学教授那么有素质,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
“你他妈唱的真难听,好像大便干燥一样。”
“托尼,你个狗娘养的,你他妈怎么不唱。”
“我唱的比你还难听。还是让咱们的魁首来一曲吧,不用怀疑,他是活着的猫王。”
“酷!魁首,来一首吧。”
“来一首!”
这帮混蛋纷纷鼓动起来。
林佩珊侧了侧脸,用余光瞧着身后的男人,没想到这家伙还会唱歌,认识这么久还真没听他唱过什么。
于是,好奇心也给挑动起来,“那你就唱一首吧。”
叶承欢一笑:“别听他们扯淡,我哪会唱歌。”
林佩珊几分寡淡的:“是不想还是不敢?”
叶承欢裂开嘴角一笑,“唱得不好可别吓到你。”
说罢,他便从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