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的疯子,他就不嘴贱了。要不然,腿上也不会中枪!
“好了,现在你们也知道我真的会开枪。所以为保证自己不受伤害,给我跪倒凌波身边去吧。”魏子杰意气风发的挥了挥手,哈哈大笑道,活土匪一个。
小年轻们,瞬间面如土色。
做为富家子弟的孩子,他们从小就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当然,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好好上课,那就不知道了。
但是身为年轻人,他们必然有着自己的血性。
给人跪下?而且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前跪下,这简直是比杀了自己还难受!
他们想要反抗,证明自己的傲骨!顺便还想要唱一句国歌:起来,起来,不愿做奴的人民!
可惜,他们没有革命先烈那种悍不畏死的英勇气概。
因为他们知道,骨头可没子弹硬啊!
一开始嚣张连连的小年轻,看着魏子杰手中黑漆漆的手枪,脸色如土,两腿发抖。
同时,还有些幽怨的看着凌波。心说大家出来玩,你他娘的带枪干什么?要不是因为你,这小子早就被大家揍趴下了,还轮得到他那么威风?
可怜的家伙们,不认识魏子杰。如果他们认识魏子杰,就会知道,手中没枪的魏子杰,比手中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