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8号。
美国,纽约,一处独具美国风的小别墅里,一个猥/琐的胖子正百无聊赖的带着耳机找寻着新歌曲。
“哦,fu/ck,上帝阿,再不出现好的歌曲,我想我会把格莱美的红地毯给烧了。”
告示牌上的榜单他已经听腻了,wp和s里的歌曲也翻遍了,可就是没有新的东西出现。
“oh,my,gad,这个该死的胖子怎么会出现在这个视频中,哦*,这是什么视频?youtube?”
“上帝阿,布兰妮的歌也在这里?咦?竟然和google合作,实力雄厚阿!”
各式各样的逗比缺货视频排行在榜单前五。
布兰妮的歌排在第三。
罗列到最后有一个歌曲,点阅量10?
“《p》演唱者?韩国人?什么玩意儿。”
“干!怎么点到了。”
“额……好像不错的样子,这发音真的是韩国人?不会是那无耻的国度又剽窃了别人的吧?”
“在听看看,真不错,”
“哦!fu/,fu/,这该死的韩国人唱的真不错,在听听在听听。”
“这个该死的李俊熙,到底是被女人伤成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