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王妃反穿记 >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庭辩
进了法院的大门。
    这是金珠第一次上法庭,整间屋子比一间教室大不了多少,普通的白墙,几排简陋的长木椅,大概能坐五六十人。前排的被告席和原告席以及法官席也只是几张简单的桌椅,这条件跟上善一中的教室差不了多少。
    金珠坐在了原告席上,旁边是白律师,被告席孙小燕的旁边也坐着一位男士,就是她刚才在门口说话的那人,也是她请的律师。
    三位法官和书记员就位之后,白律师代表金珠念起诉状,陈述了几个事实,第一,孙小燕嫁给杨大山之后杨大山对四个子女没有尽过抚养义务;第二。孙小燕嫁给杨大山之后金珠四个也没有长期跟他们在一起生活过;第三,杨大山挣的钱分文不少地交给了孙小燕;第四,杨大山没有钱权,家里的财权都在孙小燕手里。
    当然。这每一条里都包含了一件或几件具体事例,比如说杨大山婚后带着孙小燕外出打工的事实以及多长时间回来一次和回家一次所待的时间;比如说杨大山和孙小燕去银行冒领金珠几个的捐赠款的事实;比如说杨大山带着孙小燕回家生孩子金珠带着金杨三个租房搬出去的事实;比如说孙小燕嫌农村苦挣不到钱生完孩子没有半年又和杨大山出去打工的事实;比如说杨大山为了给老母的三千块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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