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王妃反穿记 >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庭辩
总计约三万多块钱,这笔钱理应交给父母保管,可杨金珠一直不给,杨大山和孙小燕只好作罢,就以那笔钱作为抚养费了;第五,金柳这些年拍了这些广告和电视剧,总计收入约六十万;第七,金珠高中三年拿到的奖励总计十三万五千多。
    综上所述,金珠姐弟四个这几年的收入总计约达八十万,刨去这些年的各种花销约十五万,这姐弟四个还有六十五万,足够他们成年,而且,金柳是一个明星,挣钱很容易。
    可反观被告,一个没什么文化没什么特长的农村孕妇带着一个四岁多的小姑娘。他们以后的生活来源只能靠手里的这点存款,所以这笔罚没款理应由原告负担。
    接着,被告律师还列举了金珠卡里的几笔不明走向的巨款,对方完全有理由怀疑这笔钱是原告通过别的什么途径挣的。为了某种原因故意转移了自己的财产。
    这点金珠倒是早就预料到了,她自己站了起来逐项逐项交代那些款项的来源和去向,加上有黎想这个明星身份在,这些钱财倒是也交代得过去,毕竟谁也想不到金珠会有这个能力挣这么多钱。
    孙小燕自然不信。她知道金珠跟林月梅做过衣服,她说这笔钱是金珠自己挣的。
    好在白律师有林月梅的证词,她和金珠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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