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屋子,可她也知道她是不配的,她是一个乡下人,是一个不受人待见的讨债鬼。
于是,在金珠伸出手拨开她的头发查看她头上的疖子时,金玉又开口了,“大姐,我是说这么好看的屋子给我住白瞎了,婆说我是一个讨债鬼,是不能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要不我就会越欠越多,几生几世都还不完,我,我,我就在客厅。。。”
金玉本来想说她就在厅里住,可一看客厅的地比家里的镜子还要干净透亮,沙发也是白白的,这话她又说不出来了。
“听着,大姐既然把你接来了,就说明大姐不会嫌弃你,你在这家里待一天,就是我们的妹妹,至于别的,等你长大了些大姐再跟你说。”
金珠知道跟一个五岁半的孩子也不能说太多的大道理,而且她也明白,就算是要跟孙小燕打那场官司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听白律师的意思,孙小燕这种情况可能构不成遗弃罪,她把孩子丢给奶奶带,自己带着另一个孩子去打工挣钱,这种情况跟以前杨大山把孩子们留在家里去打工理论上来说没有什么区别,这叫留守儿童,不叫遗弃。
这也是孙小燕聪明的地方,她没有答应把监护权和抚养权给金珠,金珠也就没法告她遗弃。
现在金珠只能是从抚养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