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被认定,成为法庭认可的证据,那么原告方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报道出来——原本是不可以的,因为有伤风化,而南国旭日有官方背景,并不是无节操可言的三流小周刊。但如果以澄清事实,报道庭审经过的名义,稍微在关键部位打上些马赛克,就可以在杂志上登载出来了。
媒体之间的战斗,原本就不单纯以庭审的胜负论输赢,输了官司赢了现实的例子,比比皆是,就好比某个著名的抄袭作家,人家官司也输了,钱也赔了,可最终成名赚钱的还是他,反而被抄袭的正牌作者,却一直都默默无闻。
有心偏向原告吧,可被告这个要求又很难否决。正在为难,李海站起来了,道:“尊敬的法官,我建议暂时休庭,讨论这些证据是否适合继续公开审理,如果原告方坚持要在公开审理的过程中,提交某些不适合公开的证据或者材料,那么就请法庭取消公开审理,将旁听席全部请出法庭。”
这下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记者们全都不干了,凭什么有猛料不让我们报道啊!怎奈法官不从,他早就被王家三番五次打招呼,也受了提点,这个最年轻的实习律师,才是最狠最不能得罪的角色,具体什么原因不知道,不过能让羊城王家如此忌惮的人,他一个法官惹得起吗?再者说了,庭审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