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天才律师 > 正文 第五百六十三章 贼喊捉贼
也极少有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许多人证的面,实施强j这种犯罪行为的——极少,并不是没有,这种疯子真的有,最近新闻里貌似就出了一个,大白天在街上,拦住姑娘就扒裤子的,其行径之疯狂,简直令当年横行接头的堂堂高衙内都为之败退,就算是电影里那位疯狂的高衙内,当街办事的时候,好歹还带几个家丁,四处用布帘子拉起来挡着呢。
    所以得到这些证据之后,郑峰辉这罪名基本上就算是铁板钉钉,没得逃了。不过,定罪以后,还有量刑的问题,就是朱莎说的,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从法理上来说,这两个都算是死刑的范畴,所以基本上是通用的,凡是能判死刑的犯人,理论上死缓也都可以成立,随便找个理由,什么有立功表现啊,什么自首情节啊,都行,这方面是法庭酌情处理的范畴。
    可实际上呢?差别大了!死刑立即执行,那就是一枪或者一针的事,人就没了!死缓呢,说是缓,可是按照法律规定,除非罪犯在这两年中再犯新罪或者是违反了缓刑规定,否则肯定能获得减刑,从死缓变无期。再下面就更好办了,监狱那边只要肯花钱,没有减不了的刑,极端情况下,一个人就算被判了无期,也只要坐六年多一点的牢狱,就能大摇大摆地出来,重新享受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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