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恩爱,奈何为生计所逼。此一去多则一年,少则明年六月归。趁青春,我多走几趟,积下些家业,不用苦离别。”言罢,叮嘱林碧玉:“我儿年幼,多和你母亲学些妇德妇工,方不枉我的怜惜疼爱。”林碧玉道:“女儿谨记於心。”林朝英旋即扬帆上路。
6。为爱女成怨偶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转眼已仁宗十年,也是林朝英运到,贩货几年挣得十几万贯家私,回县里置房买田,开铺子,卖南北杂货,兼林朝英为人和气让利,邻县的也来此取货,生意如火。乡人看他家业旺,就有两户穷苦的远亲来投靠傍身,图个温饱。
其中一户来依傍萧姓庄稼人有一子一女,儿子十六岁,名唤兴哥,脸庞俊俏,身体黑黑壮壮,性格老实,权充马童,照料马匹;女儿小两岁,叫春兰,有五、六分姿色,做了林碧玉的贴身丫头。
当此时,林碧玉十三岁,身形已长成,容颜娇豔,犹胜其母张氏,有倾城之色。不知多少人眼红何生药的幼子何江,皆说他前世积德,今生得此美妻。
林碧玉的父亲林朝英向来眼大心高,今成富户,又见女儿美豔有才情,每每欲悔婚,要另配佳婿,张氏苦劝:“玉姐儿非黄花女子,再配他人,若被察觉,岂不害了玉姐儿?”林朝英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