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色休闲长裤,疯马皮短绒皮鞋,他摸了摸洗白白的小脸蛋和光溜溜的下巴,捋了捋刀削般的长发,再戴上一副黑框无镜片眼镜,整个人一秒钟脱胎换骨,那个在建筑工地上吃尘抡大锤的破民工俨然成了都市优质文青范儿。
穿上这身行头来到镜子前,他多少还真找到了点儿“叫兽”的感觉。
来到餐厅时,果然已经准备了一份美味的早餐,三分熟的煎蛋、烘烤香肠、切片面包,外加一杯牛奶,旁边居然还体贴的放了份今天的晨报。
一瞬间,前所未有的暖流涌动,那些个往日里灰头土脸、嗡嗡机械声的日子仿佛远去,他仿佛找到了家的感觉。
虽然他干得工作为很多人所不齿,但他和这个城市很多人一样,不管是每天卖尽最后一丝力气只为赚下一顿饭的,还是抛弃尊严宁可每天被上司骂个狗血喷头,还是为了一单生意陪老板应酬喝到胃出血的,还是想要不被姐妹同事看不起而为了迪奥献身奥迪的,不管是世俗眼中的伟大和卑贱,他们都在这个城市寻找着同一个东西:家!
因为不管在外面多不是人,只有在家里才能找到一个人起码的尊严!
苏墨凝既然能把他一个陌生人留在她家里,起码说明她对他绝对的信任,然而,起码在叶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