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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雯看着眼前的朝夕,静静的叙述,“我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秦家的养子,秦氏集团的小公子。他抓住我的手,把我看清楚以后,他的眼神……要怎么形容呢,那是从期待到失望的全过程,时间很短,最多只有半秒,但激烈得让我记忆深刻。然后我就知道,他在找什么。”
一个人,一个对于他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他误以为戚雯就是,由此有了新的相识。
“因为他突然在人群里拉住我,让我不小心失手摔了相机,他主动说要赔我一台,来来回回,我们就熟悉了。”
很普通的相识过程,非要找寻亮点,大概是戚雯属于美女,而秦亦长相更是不赖。
两人比肩,总是一副养眼的画面。
“他这个人挺闷的,话少得可怜,消失十天半个月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会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我面前,说陪我去照风景。那时候他就开着一辆黑色的悍马,但我们出行,他总喜欢骑自行车,我百无聊赖的用相机拍大街小巷角落里的花草,他就到处看到处找,漫无目的。我觉得像他那样是永远找不到的,不过这话我没敢跟他说,你知道,他疯起来的时候,有些吓人。”
戚雯悠然的喝着酒,回想从前,眉目间一派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