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内容非常丰富,是有钱人享受的好地方。
在这里唱一晚的歌,随便也得四五千块。要是叫了陪唱小妹,消费个四五万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不过,这都不在请丁烁来唱歌的人的话下,因为他有钱。刚赚了千万呢,花个四五万算什么。只是,这么多多的钱,也是丁烁让他赚的。让他赚了,也不是让他花天酒地的。
他就是老黄,原风云社的老板,现在是二老板。
现在的老黄,对丁烁不知道多服帖,四五十岁的人了,见了他还一口一个老大,要不就叫烁哥。
这让丁烁浑身鸡皮疙瘩直掉,让老黄以后叫他老板就得了。
伯爵城堡的大门都非常高大上,连五星级酒店都自愧不如,丁烁刚要走进去的时候,忽然,嗖!一辆保时捷窜了过来。速度非常快!这可是在夜总会门口呢,人来人往的,开这么快,是要撞死人啊!
幸亏丁烁身手敏捷,稍微一闪,就闪开了。
只是,他的脸拉了下来,眼眸里闪出怒气。站定了,盯着那辆保时捷。
车门一下子打开了,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从驾驶座那里跳了下来。七分牛仔裤,蹬着一双厚厚的踢死牛,上边就穿着一件牛皮褂子,看上去还挺有男人味的。就差头上再戴一顶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