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我是歌王 >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歌手公约

    哥肿么感到触到雷区了尼?
    要知道刚才哥哥最想说的是要还季少康一百万和召开记者会坦白自己曾经吸过毒这码子事情的,而这加入《歌手公约》的事情也不过是顺口一说,权当造福于民,毕竟哥哥脑袋里的歌实在多的数不清,不像某些歌手一辈子只能靠一首歌活着。
    版权不版权的,在李悠扬两世为人的脑袋里,还真没有太在意,也就是在这个世界人们才会如此较真,要是放到地球上,李悠扬想想,恐怕自己参加的每次的商演,严格意义来讲都是对原作者的侵权了,因为在地球上还真没听说某个民间小歌手,唱了某大牌歌星的几首歌在某商演舞台上挣了几百块钱,还得告知这个大牌歌星的。
    由此可见这个世界对娱乐业的管理还是很正规的,正规的可爱,《歌手公约》也很神奇!
    “喂喂喂!你们怎么就扯到《歌手公约》上了?没听见我的主语是要还季少康的100万,还有召开记者会趁早说明一下我曾经吸过毒的历史吗?至于这《歌手公约》我只是提前和记者们通一个气,毕竟现在我还没有考取民艺证,就算把我的歌真正加入到这个公约里,也得等民艺证到手,作为唱作人,我和这个公约对等了才行啊!”
    李悠扬看着周围人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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