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首歌扔进《歌手公约》,让版权彻底公开,就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了。
反正。一首歌出来之后,先从官方的角度上打上李悠扬的印记再说,这样才能做到根正苗红,当然这样做不单指说明这就是李悠扬的歌儿,谁都不许冒领,而是在老的时候可以和自己的子孙吹牛逼:“嘿!孙子!想当年李悠扬所有歌的版权可都是爷爷认证注册的呢!牛B不!”“嗯!牛B!”“那么老子死了的时候,墓志铭一定给老子刻上李悠扬官方版权认证官谁谁谁懂不!”“.......”
而这,更是做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当然,这么做从商业的角度上。无疑又是一个巨大的冒险,因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最不该做的就是把鸡蛋全部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不应该在一个树上吊死!但是从季若琳的角度来看,现在只要和李悠扬搭边儿的那么就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首先。是她对李悠扬巨大的信任,相信李悠扬不会坑她,做出什么突然要求解约的事情来,甚至就算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的这份合同到期了,但是她觉得到时和李悠扬也就随便说说。再续个十年八年,不!那时,就不能十年八年了,就得二十年、三十年的才好,甚至一起老死更是最好!
其次,从李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