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美国的消费者还是很给面子的,这里连差劲的韩国车都能卖得不错,可想而知他们也是喜欢图便宜并且勇于尝试的。
这些外国人买的东西,其实品质也没那么高,只要敢做就有市场,当然售后服务和维护必须到位,这里可不是中国,是分分钟会接到法院传票的,林强生很努力的建立了经销网络,联系了很多优秀的经销商,在北美及欧洲地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维修网点,给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要不然就真成为了韩国车那样的笑柄,想要再提升产品形象非常困难!
而这两款车就使用着本田的三弦音箱“H”标,这让本田公司非常懊恼,这种与自家类似的标识严重涉嫌抄袭,给消费者们造成误解,本田当然不干,只能法律解决。
于是82年上半年本田就把这家籍籍无名的小车企告上了佐治亚州的地方法庭,但它背后是林强生,有实力请得起大律师团,和本田公司打起旷日持久的官司。
林强生是真的不怕,两家企业对簿公堂,反倒是帮他这家汽车公司在美国大大的宣传了一把,有了一个借本田扬名的难得机会!
世界500强企业哪家不是官司缠身,身经百战的,这对跨国企业来说小菜一碟,只是本田家族对自身的商标被抢注,很忧伤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