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贵族的风度,他是个骑士,就算半途被赶出来了,那他也是个受过骑士教育的人,他要像个骑士那样的死去。
胖子看到了菲戈的死志,也看到了菲戈临死前的庄重,他也整了整自己身上紫色的官服,拿起一块布擦了擦尚方宝剑上正往下淌的血,等着菲戈说话。
“我,路特.菲戈勋爵,见习骑士,将以我的生命,以我手中的骑士大剑,为了我的荣誉,向你冲锋,我将以我的生命来捍卫我的尊严!”
说完菲戈像突然爆发出他这一生,这一具身体里全部的力量一样,巨大的身躯竟然用如箭一般的速度冲来,一剑朝胖子身上劈来。
胖子虽然不太会用剑,但他的拳脚好,这玩意就是一理通百理通的事,上次回去后他想了下,俗话说练兵刃后练拳难,但练会拳后练兵刃容易,因为兵刃就是拳脚的延伸,而自己得意的就是长拳,想来那些名家们由长拳演变出来的太极剑也跟练拳差不多,只不过这拳头长了些而已。
这么一想后用剑就容易了,菲戈一剑劈来,他也不去挡,只是把剑往菲戈剑上轻轻一搭,往斜后方一引,然后自己轻轻往斜前方上了一步,就站到了菲戈的侧面,左手在对方侧腰处崩劲一按,竟把菲戈啪地打倒在地,一把大剑也就松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