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苦建立的名气不是要没了?”
“要出名,可不是只有这么一种办法。你这样专挑马贼,危险不说,还很不值得。就算你杀光所有的马贼,你的名气也比不上那些呆在家里享清福的人。”
“那倒是。”圣火枪恨恨道,“就说那个黑穆尔吧,还‘大漠之王’呢!不就会耍两手霸王枪吗,每天吃饱了饭不做事,还那么有名。”
“如果你照我的方式来,可以在短时间内变得比他有名十倍。”
“真的?”
“你杀马贼,是希望让别人感激你,你才能成名。不过,有一样东西却比感激有用得多。”
“是什么?”
“恐惧。”
圣火枪微微一愣,沉思道:“恐惧?那怎么让别人感到恐惧呢?”
“很容易。”血衣人笑笑,走到一个马贼前面,问道,“比如说对付这个人,你会怎么做呢?”
“一枪刺死他,然后再他脸上刻上我圣火枪的大名啊!”
“不,你应该割断他的喉咙,放干他的血。”
圣火枪不解地道:“我要他的血干什么?恶心死了!”
“如果是你,一具有个伤口的尸体与一具没有血的干尸,哪个更引起你的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