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那名警察起身,在我口袋里摸了下,几大袋白色粉末被警察拿了出来。
“原来你还藏毒,这回你完蛋了,这么多毒品,等着被枪毙吧。”那名警察幸灾乐祸地说。
我保证,这些毒品绝对不是我的。估计是刚才被打的时候有人放到我口袋的,只是当时,我没有太过留意到。
“枪毙你丫的,小爷才十七岁,杀了你都不会被枪毙。”我朝那名警察吼道。
那名警察没有被我的话激怒,而是打开电脑看了下,“哎呀,真不巧。你今天刚好满十八岁啊!”
“放屁,我十七岁生日才过了几个月。”我对那名警察说。
那名警察也不理我,拿出一张纸,“在上面摁个手印吧,这样我们的口供就算录完了。”
我大致的看了下那张纸上写的,无非就是说我杀人未遂、藏毒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罪,例如:抢劫、组织聚众斗殴之类的事。
估计这名警察把他们警察局里所有的无头冤案全部推到我身上来,想让我做替罪羔羊。
“不摁。”我用肯定的语气说。
那名警察听到后,走到摄像头下方,把摄像头的镜头对准天花板,而不是对准我。
完了!录口供本来是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