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与其如此,还不如冒险尝试一番。
    在警校的时候,我们很多同学都喜欢心理画像,这可以说是心理学中最酷的一项,甚至不少人都因为这一点,才开始喜欢犯罪心理学。
    只是当我们到了警局,才发现并没有那么多的变态凶手,而心理画像也完全不可以作为审讯的证据,久而久之,这种手段也就被丢到了角落。
    今天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在被凶手挑战了,才想起原来自己还有太多的手段没有用,最少我还没有尽力,不应该就这样承认自己的失败。
    “孤居!”
    我随手拿起监控室的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下了第一个关键词,凶手喜欢杀人,这是一个本能,还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现在还未可知,但是杀手那么多人都是用的蛊虫,那这凶手就必然不能够居住在人群之中,否则就会被人撞破。
    这一点,是我最有把握的一点,这也是心理学的魅力所在,可以用一个点去不断的推,直到将凶手完整的绘制出来,这不简单的只是一个画像,甚至还包括凶手的生存环境和特性。
    在这些案件之中,除了知道对方用蛊之外,其余的作案手法和特点未可知,所以凶手身上是否有什么特点,这点以现在的情况,是根本就无法推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