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而否定被告可能提供与合同不符的货物,不具有证据的关联性,该项证据将会被排除。请继续举证。”
陆树点点头,“审判长,我想请本案的证人赵某出庭作证,证明我方当事人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合同约定的。”
审判长看向童皓,“原告律师。”
“没意见。”
审判长宣布“传证人到庭。”
一位中年男子出现在证人席上,审判长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确认、询问等行为后,便开始告知,“证人,请你客观陈述你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请证人当庭保证或者在保证书上签名。清楚了吗?”
“清楚了。”证人说完,便在保证书上签名。
陆树对证人点点头,然后开始询问,“证人,请你描述一下你货物装上船前货物的状况。”
“2012年2月1日,我从托运人那里接收了10顿的泰国香米,要把它送到上海。装船时,托运人提交的货物并没有出现短少、包装不当等之类的情况,我就签了一份清洁提单;航运期间,货物一直都处于良好的状态,直至到了上海,收货人拿着正本提单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