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稳定人心就不能全盘继承原有的税制,谁都知道宋末为了支撑战争,不断增加捐税,以致民怨沸腾,各处怨声载道,使得统制基础动摇,在元军过江后迅速灭亡不无关系。伯颜在平定江南后,减税减租,收拢人心,可以说对稳定局势起了很大的作用,要平衡缺钱和收税两者的关系就要先搞明白当前的情况。
不过正是由于战争的频繁和统治者的穷奢极欲使得财政支出越来越大,而元廷为了弥补亏空,只能不断调整税制,这也让事务局收集的情报千差万别,把人搞的云里雾里。现在碰到个明白人,赵昺当然不愿放过,欲从周密口中了解一些实情,当下听其侃侃而谈便知问对人了。
元廷在北方的赋税主要有税粮和科差。税粮分为丁税和地税,丁税每丁粟二石,地税每亩粟三升。所谓丁税每丁粟二石是指全额丁税而言,然而纳丁税的人户起初并不都是交纳全额的。直到至元十七年做出了大的调整,规定:
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二石,驱丁粟一石;减半科户丁税,每丁粟一石;协济户(家中没有成丁的户)丁税,每丁粟一石;新收交参户(原已入籍、后又迁移他乡就地入籍的户)丁税,第一年五斗,第二年七斗五升,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