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掌握了这种力量,就能够消灭对方的肉体,给对方以生命的威胁或伤害。如果具备了这种力量,则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对对手构成生命的限制。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令对手胆丧神 衰,从而能够有效操控对手。而历史上的皇帝对臣下的杀伐大权,就是低层实力的重要体现。
从高一点的层次来说,实力包括限制对方经济和打击对方名誉的力量。比如控制了经济命脉,就能够使得对手贫困交加,无法生存;掌握了舆论工具或话语权,就可能使对方百口莫辩有苦难言。这样,能够迫使对手在权力斗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再高层次的实力,就是使对手在权力斗争中出局的能力。
当然,这最高的能力往往又会伴生着低层能力形成一个反复和循环。运用力量的最高层次,也就是使对方在权力斗争中出局,如果无法实现这一目的,则可以通过消灭对方肉体,如杀害、囚禁等方式,迫使对方出局。总之,实力包括财权,人权和舆论控制权。一般来说,我们在权力斗争中,把能够剥夺对方的肉体的能力、遏断对方的经济来源的能力、在名誉上打击和在生活上孤立对方的能力及其他能力,都可以统称为权力斗争中的“力量”。
一般来说,在权力塔的整体架构上,越是处在上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