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回避制度,可以说已经严密得无以复加了。
那些批判传统司法制度欠缺程序正义的人,显然是将戏说误当成历史了。编造出“包公铡侄”故事的旧时文人,与将“包公铡侄”行为当靶子的今日学者,其实都误以为传统司法制度不讲究亲嫌回避,才会出现大义灭亲的司法官,只不过前者将“大义灭亲”吹捧为美德,后者视“大义灭亲”为司法回避程序的缺失。
遗憾的是,事实恰如后人所指出的那样:“元人入主中原之后,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坏,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别勘的制度。”生活在元明清时期的小文人,已完全不知道宋代繁密的司法程序设计,只能凭着自以为是的想象编造包公审案的过程。
因此宋亡之后才批量出现的“包公戏”,实际上跟宋代司法制度已毫无关系,,让各方都摸不准自己到底想的是什么,待大家都沉默的时候,他只需来一句‘散朝后再议’便完了,而几位同样老神 在在的宰辅们施礼称是,就又进入下一个循环。
因而赵昺坐在上边多数都是耗时间,但他知道只有等待群臣吵得口干舌燥发不出声,或是因为内急无法忍受时,朝会才能进入尾声。要知道朝会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