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前世他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时候,他接触过几个互联网初创公司的融资合同。
一般来说,投资方和创业团队会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合同,而且投资的金额往往不是一次性打给创业团队,反而是分为4到8次支付。
这种分多次打款才是投融资界主流的打款方式,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创业团队携款逃跑,或者滥用投资款项。
有些不厚道的投资方,甚至还会安排一个“财务顾问”进入创业团队,美其名曰:帮助创业团队梳理财务流程,控制成本。实际上就是给投资方做监工。
陈敏昊的工作室在法律意义上还没有成立,自然不存在股权转让这一说了,至于股权变更和融资的具体协议,两人更是没有沟通。
吴寒纪简单粗暴就两个字:打钱。
吴寒纪的助理打钱走的是对公账户的vip通道,陈敏昊很快就收到了银行的到账短信。
一共五千万元整。
这五千万再加上吴小霜借给的一千万,陈敏昊银行卡里有六千万多了。
陈敏昊算了一下,从早晨给吴小霜打电话,到现在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没有超过三小时。
有钱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