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商量一下吧,然后再给你和万方影业答复。”
陈敏昊听到王若舟这句话,他就知道王若舟大概率被自己说服了。
果不其然,方俊第二天就给陈敏昊发了一个“小熊弯腰说谢谢”的表情包。
第三天,田林打电话通知康回,让她和陈敏昊两人去万方影业签订合同。
康回带了两位非常专业的法务同事认真的检查了合同,但是陈敏昊还是花了一个半小时把两份合同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确保合同没有问题。
一份合同是陈敏昊《侦探2》的演出合同,片酬是1800万,拍摄时间未定,暂定拍摄周期是26-30周,具体拍摄时间制片方需提前8个月和陈敏昊沟通确定。
另一份合同是方俊许诺给陈敏昊的百分之五的《侦探2》的分成。国内法律规定,投资分成不能直接授予,因此陈敏昊以1元作为支付对价获得了价值2000万的投资额。
康回从万方影业打听到了小道消息:王若舟与万方影业签订的《侦探2》的演出合同片酬没有变,但是双方签订了一个补充条款:
如果王若舟如约出演《侦探3》和《侦探4》,那么万方影业分别给予了王若舟《侦探3》和《侦探4》的百分之五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