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泰国中央银行宣布,泰国国内的十一家财务公司和两家住房贷款公司存在着资产质量不高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要求这些财务公司和住房贷款公司增加资本金八十五亿泰铢,约合三亿三千万美元。同时要求泰国国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坏账准备金的比率从原本的百分之百提高到百分之一百二十,这一命令使得泰国的金融系统备付金增加了近二十亿美元!泰国中央银行的这一举措,原本是在于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并且增加国人对泰国金融业的信心!
但这个时候的泰国如何能够预料到以索罗斯为首的国际游资已经准备了数年,而且相比于那些玩金融的行家,他们还是太稚嫩了,他们的金融系统在这些国际游资眼力充满了漏洞。随着泰国中央银行的这一决定,仅仅两天时间里,投资者就从这些家出现问题公司中提取了近六亿美元的泰铢!
而且与此同时,投资者大量抛售银行与财务公司的股票,结果造成泰国股市连续下跌,汇市也出现下跌压力。可以说,泰国中央银行的这一举措,不但未能起到预想中应有的稳定作用,反而使得社会公众对泰国金融机构的信心下降,从而发生挤提!
而到了三月十日,泰国国内出现了国际投资机构掀起抛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