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东厂督公 > 章节目录 第三百十四章 人证物证
    秦书淮拿起册子,问道,“这是?”

    赵熙年道,“王化贞要杀家父,实为这两本账册!”

    秦书淮一听,立即翻了下,只见账册上密密麻麻地写着赵家向各级官府历年行贿的数额,从沿海各卫所指挥使、各地县令到巡抚几乎一应俱全。原来走外洋生意的各商户,除了与宁波府分成外,还得向其他相关官员上贡。这些“上贡”又占了他们到手利润的一半。

    这其中除了行贿对象、数额,还明确地写明了是现银还是银票,银票的话还注明了是哪家银号的、哪个年份的,一看就是别有用心。甚至在给巡抚王化贞的贿银记录中,还注明了是经其心腹孙前的手等等。

    账册最后几页,是赵老爷亲手写的陈情书。陈情书里,赵老爷先承认自己罔顾朝廷禁令擅走外洋(也就是走私)的罪过,然后又说了外洋生意给百姓带来的好处。最后,他还详细陈述了巡抚王化贞让他侄子独霸外洋埠头,大肆敛财,并且无故杀害几位商户的事情,并表示如果自己遭遇不测,必定是王化贞所害。

    这本账册不仅是赵老爷亲手所写,而且每页的中间都按有他的手印、盖了他的私印,以示并非他人冒充。

    秦书淮看后叹为观止。

    这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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