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酸麻。
三人虽拼命抵抗,但无奈寡不敌众,很快就被全歼了。
一个一脸麻子的瘦子对那虎背熊腰之人说道,“大哥,你说这鞑子为啥要留个老鼠尾巴一样的辫子?一点都不好看。”
虎背熊腰之人说道,“老子怎么知道?或者鞑子的头发少吧,总之这是鞑子就行了。”
瘦子嘿嘿一笑,“对对!咱们杀了鞑子,就等于纳了投名状了,这下姓秦的那小子总不会剿我们金凤寨了吧?”
原来,这伙人是盘踞在这里的山贼。虎背熊腰之人叫金大,天生一副蛮力,后来经过一个师傅指点,竟也练出了一身好本领,很快就统一了这一带的山贼强盗,现在手下有五六百人了,官军剿了他好几次都没剿掉。
不过,金大是个聪明人。他觉得当山贼是当不长的,尤其是当听说秦书淮的大军来到蓟镇后,更觉得自己这个山贼是当不长了。秦侯爷那是什么人?那是武曲星下凡!虽然他来这是打鞑子的,但是打完鞑子呢?他还不顺手剿了自己的金凤寨?要知道他在三边干的就是剿匪的活儿,连魔教都没能干过他!
所以他决定提早去投靠秦书淮。但是两手空空的去肯定不行,于是就决定杀几个鞑子做投名状,献给秦书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