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道门法则 > 第六十二章 议决机制
的道馆修士出任方丈,川省明确了两个试点县份,一为谷阳县无极院,二为红原特别布道区白马院。

    其二是《三都议事程范》,这是对选拔馆阁修士出任十方丛林方丈后的补充规范,其中明确了三点,一是不经三都,不得为监院,相当于废除了监院从知客、高功或者巡照中选拔的潜规则;二是明确方丈参与三都议事,拥有一票投票权,改变了过去“三都议事不决问方丈”的惯例;三是划分了方丈和监院的职责。

    这份《三都议事程范》基本上以赵然当初的建议为蓝本,只在细节上进一步完善和微调。但其中有一点很重要的细节,是赵然之前没有提到过,但是由总观下文确认的,那就是提议权在监院,而议决机制则由方丈主持。

    也就是说,什么事情可以拿到三都议事上讨论,由监院说了算,而讨论之后是否予以投票通过,则由方丈说了算。

    换句话讲,三都议事的时候,监院交待“今天我们讨论几件事,这几件事是什么什么事”,而方丈则说,“对于这件事,我们开始投票议决,对于那件事,我认为还可以慎重考虑,下回再议。”

    赵然能够理解这条规定背后的意味,那就是相互制衡。但他今日忽然发现,自己目前所在的白马院,这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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