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也是妨碍婚姻自由的一个侧面表现。
而前世林维桢跟柳月在未见面的情况下通过协议离婚,这种情况实属罕见。
林维桢问道:“是那边卡着?”
“我上学前已经试过,村里不同意,不给开介绍信。而且……”,说到这里,她嘴角一撇,道:“村支书说我是他们王家的媳妇儿,生是王家的人,死是王家的鬼,让我死了这条心。”
林维桢道:“那就走法律程序,请律师打官司,去年《婚姻法》做了修订,只要一方认为感情破裂,法院完全可以判定离婚”。
李琴叹气道:“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遇罗锦”。
林维桢当然知道遇罗锦这个人,去年遇罗锦离婚案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几乎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说起来,李琴和遇罗锦两个女人的经历何其相似。
遇罗锦同样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哥哥是大名鼎鼎的遇罗克,因发表《出身论》反对血统论,反对江、林而被逮捕,70年被判处死刑。
受遇罗克牵连,遇罗锦被诬告发表反革命言论,被送到农场劳动改造。
迫于生活,她嫁给了农场的一个农民,4年后离婚,回到首都谋生。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