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华夏几千年来的统治者一般都是张嘴闭嘴都是儒家思想,但是却以法家治国。
到了今天,华夏一直都是走‘法治’路线,倒是大洋彼岸的西方国家,反而开始走向了‘德治’的路线------星联邦最高法院的三角门楣正中的三个雕像分别是摩西、孔子和梭伦。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重罪从轻,请罪从无。
这也跟两国不同的法律体系有关系,西方法律体系里,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在法官宣判之前,他都是无罪的,除非检查机构能证明他有罪
。就像辛普森那样,所有人都知道他杀了老婆,但是监察机构无法提供确实有效的证据,那他就是无罪的。(ps:其实证据是有的,但是因为警方为了判他有罪,在证物上做过手脚,于是证据就不能当证物了。)
但是在国内,则正好相反,犯罪嫌疑人需要证明自己无罪,不然就是有罪。
现在国内很多键人天天喊着要学西方法律体系,说什么那边的法律更先进。。。。。。拜托,多脑残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觉得华夏法律体系不好的特么的犯罪分子,好人有谁嫌弃法律不够严格的?
西方的‘德治’法律最终结果呢?黑帮横行,犯罪率居高不下,监狱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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