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太上宝篆 >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大汉刘恒
忍不住低下头颅,叹息道:“见过太宗。”

    “你既然还认我这位太宗,为什么要背叛大汉?”

    “我认你,是因为你值得,而我背叛,是因为大汉不值得。太宗,你说,现在的大汉还有资格让我效忠吗?你敢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当年我,我们的子嗣真的罪该万死吗?”

    谋士说到这里,哈哈大笑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您做到了,你的后继之人却没有做到,他自己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这么针对我的子嗣?断了我的香火?”

    刘恒眼皮微微下垂,半遮住眼睛,这位大汉王朝历史上出了名的明君,实在是不好过多的对这位谋士说什么,毕竟他本身就是一位比较倾向于道家和法家的帝王。

    为人宽厚,但又十分有原则。

    昔日,他还活着的时候,曾经再一次出巡的时候路过中渭桥,结果拉车的马被一个行人惊吓,这种事情,在当时叫做犯跸,即触犯了皇帝的行动。

    换做当下,或者中央神 洲任何一个王国,做出这件事情的人,审理都不要审理,必然是十死无生的结局,但当时的刘恒十分尊重法律,他让一个当时汉朝最高司法官,张廷尉前去审查。

    根据廷尉的审理得知,犯法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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